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02-23 |
7、公司流通股股东还需特别注意,若股东不能参加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 会议进行表决, 则有效的会议决议对全体股东有效, 并不因个别股东不参加会议、 放弃投票或投反对票而对其免除.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东中除国有法人股股东义乌中国小 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与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 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给流通股股东, 以换取公司所有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 通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国有法人股股东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股份合计数为 317.4786 万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由公司除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 开发总公司与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 0.60 股股份 对价,公司的国有法人股股东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在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且股 份对价被划入流通股股东账户之日起,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即获
4 得上市流通权.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 非流通股股东已做出法定最低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 股东除遵守法定最低承诺外,还做出如下额外承诺:
1、自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股份数量占小商品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
24 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股份数量占小商品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10%.
2、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与义乌市财务开 发公司在遵守上述额外承诺的前提下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挂牌出售其所持有的小商品城股份.
3、如在上述承诺期内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 遭受的损失.
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7月17 日
2、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 年7月24 日
3、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6 年7月20 日-2006 年7月24 日 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安排
1、本公司董事局将申请公司股票自
2006 年6月19 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6 年7月4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 本公司董事局将在
2006 年7月3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 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
5 牌.
3、 如果本公司董事局未能在
2006 年7月3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 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局将申请自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 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