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8-02-25 |
4 台、50 立方高架罐
10 台及钢结构
500 吨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王强 联系人 张纯臻 通讯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街建北里 联系电话
13920122673 传真 022-259379
95 邮政编码
300270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街建北里东门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 代码 金属结构制造 C33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986.
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497 环保投资 (万元)
32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7.3 %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已于
1999 年投入运营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大港油建公司 ),始建于 1964年,金属结构厂隶属于大港油建公司,主要从事
一、二类、A2级第三类低、中 压压力容器制作、A1类高压单层容器的预制安装,大型储罐预制,多功能撬装装置 的预制及安装等. 大港油建公司出资4497万元利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街建 北里东门现有厂房(中心坐标:东经117.505002°,北纬38.807820°)建设年产三相分 离器4台、50立方高架罐10台及钢结构500吨项目(下文简称 本项目 ). 本项目建于1999年12月,建设前未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关于加强 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要求,本项目建成 并已投产,属于 未批先建 ,目前建设单位主动委托我公司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正版)、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 令第58号[2004]《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 对照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修改《建设 项目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 日)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其他(仅切割 组装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地下水类别为 Ⅳ类,由于Ⅳ类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评价,因此,本报告不涉及地下水环境 影响评价. 大港油建公司委托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选址及周 边的主要环境状况, 收集了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实际运营情况、 主要的环保设施建设 的情况.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结合本地区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及政策等的要求, 编制完成了 《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三 相分离器4台、50立方高架罐10台及钢结构5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政策及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 2.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 , 该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建设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 项目不属于《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 年版)》 (津发改投资[2015]121 号) 和《滨海新区禁止投资项目清单》(津滨发改投资发[2018]22 号)的建设项目,符合 天津市产业政策.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用地规划. 2.2 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大港古林街建北里东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 目选址符合用地性质要求.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街建北里,根据《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 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