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8-03-03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2013 年临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3临汾投资债 )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 1.80%-2.3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 6.20%-6.70%.Shibor 基准利 率为《2013 年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 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 的算术平均数 4.40%,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 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2013 年临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 发行人将于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别按照 20%、20%、20%、 20%、20%的比例分期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 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按上述 比例进行分配.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 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 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