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3-03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1月24 日9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8 年1月14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 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窦 勇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银行授 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授信产品为商票入池质押专项额度.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诸城大业金属有限公司拟为本次 授信提供保证, 同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窦勇及其妻子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银行授信额度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拟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