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8-03-03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
00元/股(含22.00元/ 股);
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 源、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 途中的一项或多项, 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分别于2018年12月13日、2019年 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 《回购办法》 )、《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以下简称 《补充规定》 )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 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用 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 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 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