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3-13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德美华脚轮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惠州德美华脚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516255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荔枝城工业区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迁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占地面积(m2 )
4600 建筑面积(m2 )
2700 总投资 (万元)
40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2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3月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惠州德美华脚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12 月,现有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 汝湖镇水苑岭开发区一号厂房, 总占地面积 1500m2 , 主要从事脚轮的生产与销售, 年生产脚轮
150 万只.企业于
2016 年9月9日取得了《关于惠州德美华脚轮有限 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惠城环建[2016]190 号) ,详见附件 5. 因企业发展需要, 公司拟由现址搬迁至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荔枝城工业区,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4°28′53.74″(114.481595) ,北纬 23°8′33.35″ (23.142599) ,搬迁后厂区占地面积为 4600m2 ,建筑面积为 2700m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修正版) 、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起施 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 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令)的规定,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 制造 中 其他 和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 其他 (仅切割组装的除外)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惠州德美华脚轮有限公司
2 委托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 收集有关资料、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 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