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3-14 |
1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债券 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 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次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本次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已经审阅并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2019 年山西晋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为同意本次债券 《债 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 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9 年山西晋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9 晋中国资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三)债券期限: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第3年、 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 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 两位小数).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 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