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8-03-19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 至2018 年12 月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
2013 年10 月8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3 年11 月15 日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3 年11 月25 日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3 年11 月12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 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穗国资批〔2013〕84 号)、2014 年4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2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0,000 股,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广日电梯研发生产基地 升级改造项目、 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广日西部工业园建设项目 (广 日西部工业园建设项目分为西部工业园园区建设、 新建年产 27,000 台套电梯电气配 件、 新建电梯供应链一体化服务、 新建年产 30,000 吨电梯导轨生产线四个子项目) .
2014 年5月21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428,57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699,999,995.80 元(其中:武汉雷石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人民币 69,999,998.60 元;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71,999,992.40 元;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39,999,997.20 元;
万家共
2 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9,999,998.60 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 民币 73,999,996.00 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99,999,993.80 元;
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84,999,996.20 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人民币 80,999,998.80 元;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 8,000,024.20 元) , 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71,456.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1,428,539.12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 第41023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 66,160,694.76 元,已使用 626,846,746.34 元,其中,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136,421,986.32 元, 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21,595,121.12 元, 银行手续费支出 16,219.14 元. 具体存储情况详见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