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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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0 月24 日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日立通过公司分立对于日本国内电梯事业进行重组 为强化并扩大国内电梯事业发展,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执行役社长:中西 宏明/以下简称: 日立)决定,从2014 年4月1日起将日立日本国内电梯事业移交与日立 100%控股的子公司的株 式会社日立大厦系统(以下简称:日立大厦系统)进行管理.

具体而言,通过公司分立的形式,将作为日立社内公司的都市开发系统公司,所承担的日本 国内电梯事业的设计、制造、销售部门移交给负责销售、安装、保养、更新的日立大厦系统.都 市开发系统公司将强化其在电梯事业中的全球总部职能及开发统括职能,日本、中国及亚洲各地 区的事业,由作为地区统括公司的日立大厦系统、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 电梯(中国))、Hitachi Elevator Asia Pte. Ltd.(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亚洲公司)负责推进. 本次公司分立,是由日立 100%控股子公司继承事业部门的吸收分立,因此公开事项及内容 有部分信息省略. 1. 公司分立的目的 世界电梯市场,新建设备需求约有

6 成集中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且预计需求会持续增 长.作为中国和亚洲地区的统括公司,日立在

1995 年成立日立电梯(中国)(所在地:中华人 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于2010 年成立日立电梯亚洲(所在地:新加坡共和国)扩大全球事 业开展.近年来日立在积极致力于因地而异的生产管理系统的共通化,加强全球化的产品制造. 与此同时,在日本国内,担任电梯开发、制造、销售的都市开发系统公司,与负责担任销售、安装、保养、更新的日立大厦系统开展合作,推进事业发展.近年,日本国内新增电梯市场趋于饱 和,但随着使用时间超过

25 年的电梯数量不断增加,更新维护业务在不断增长,日立也在相应 强化电梯更新事业. 此外, 日立在专注于向全球提供社会创新事业-通过 IT 实现高度先进化的社会基础设施业务 -的同时,开展 Hitachi Smart Transformation Project 实现业务的彻底变革,提高业务效率和速度, 向成为 能在全球市场取胜的企业 积极变革.为推动社会创新事业发展,日立集团开展着众多 活动,集团总部作为主导部门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强化制定、推进战略职能和面向经营干部提案、 协助职能,为成为更加简洁、高效的组织进行着整合. 日立通过本次公司分立,将都市开发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部门交移日立大厦系统统合管 理,实现经营一体化,能够向客户提供从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实现经营资源 最优化和提高价格竞争优势的同时,强化今后需求大增的更新维护事业,扩大?强化日本国内的 电梯事业.另一方面,都市开发系统公司将大力强化全球事业统括等全球总部职能和开发统括职 能.通过增强日本、中国、亚洲地区统括公司的支援及合规管理,开发面向全球的战略机种及推 进产品制造的整体最优化,实现事业的扩大.

2 2. 公司分立的概要 (1)公司分立的日程 吸收分立合同签署日期

2014 年1月(预计) 实施预定日(生效日)

2014 年4月1日(预计) (注)本次公司分立符合公司法第

784 条第

3 项规定的简易吸收分立,吸收分立合同无需获得日立股东大会的认可即 可执行 (2)公司分立的方式 日立作为吸收分立公司,日立大厦系统作为吸收分立继承公司,进行吸收分立. (3) 公司分立相关的新股预约权与附带新股预约权的公司债券的处理 日立不发行新股预约权与附带新股预约权的公司债券. (4)公司分立产生的资本金增减 公司分立不产生资本金增减 (5)其他 其他关于公司分立的详细信息,在决定后另行发布. 3. 公司分立当事公司的概要 分立公司 继承公司 (1)名称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株式会社日立大厦系统 (2)地址 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一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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