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8-03-21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兰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 年 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下浮 10%(与上年度相同) .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兰生股份)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16 年3月12 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 临2016-003 号公告)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兰轻公司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 51%),是 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企业,改制后一年来各项业务开展顺利,2015 年度 进出口总额 4.05 亿美元.由于该公司刚成立一年,融资能力有限,为了全力支 持兰轻公司,经兰生股份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向兰轻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
1 亿元人民币.贷款将主要用于兰轻公司进出口业务中的流动资金周转. 上年度本公司为兰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1.2 亿元,有效期至
2016 年5月. 本次贷款降至
1 亿元,将在上次贷款到期后,续签协议.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兰生股份控股兰轻公司 51%股份,兰轻公司另一股东方上海兰灏商贸发展中 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兰灏商贸)持股兰轻公司 49%股份,根据《上海证
2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 定,兰灏商贸为关联方.兰生股份董事陈辉峰同时担任兰轻公司董事长,董事张 宏担任兰灏商贸的重要合伙人,兼任兰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辉峰、张宏 系关联董事. 兰生股份为兰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兰灏商贸由于全部资产已投入兰轻公 司,作为股东无其他财力按股权比例提供贷款,兰生股份独家提供委托贷款,构 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10%.
(三)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兰灏商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
2163 号21 幢315 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
1230 号 执行事务代表:张宏 出资总额:3,9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酒店设备、办公用品、皮 革制品、电脑软件、服装鞋帽、机械配件、纸制品、工艺品、包装材料、化妆品、 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 主要股东:上海申望商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兰灏商贸
2014 年10 月成立,2015 年末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38.77 万元;
资产净额 3,918.77 万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类别:委托贷款.
2、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兰生股份以自有资金
1 亿元,委托银行贷款给兰 轻公司,兰生股份出资比例为 100%,兰灏商贸限于财力不参与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