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8-03-21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06-002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4股股份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股份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7日.

4、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月19日.

5、2006年1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 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兰生股份"变更为"G兰生", 股票代码"600826"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情况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12 月27 日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5]941 号),获得上海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经

2006 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在

2006 年1月1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要

1、对价执行安排: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4 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兰生集团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共 38,056,000 股股票.

1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兰生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集团)承担.

2、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1月17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兰生集团作为兰生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兰生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 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上述期满后,在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在上述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 4.5 元/股(期内若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 .兰生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 入的流通股不受上述限制. (2)本承诺人如有违反上款承诺的卖出交易,本承诺人将把卖出股票所获资 金划入兰生股份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7日

2、2006年1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 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3、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月19日.

四、股票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兰生股份"变更为"G兰生",股票 代码"600826"保持不变.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 按比例 自动计入账户. 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 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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