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3-24 |
3、统筹兼顾原则 评估过程中调查并充分听取城建、林业、农业、交通、水利等相关部 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估中涉及的问题,在分析、研究、论证的基 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实施评估报告
5 础上,统筹兼顾,提出解决办法.
4、动态评估原则 在规划实施期内,根据国家和地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评价规 划的适应性及合理性.
5、评估前置原则 规划中期评估是规划调整完善的前提和基础,如需调整规划,则须先 行规划的中期评估.
(三)评估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 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 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1〕41 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2〕50 号);
(5)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 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实施评估报告
6 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4〕20 号);
(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
3、技术文件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2)《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 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 号).
4、相关规划依据 (1)《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2)其他部门的规划.
5、自然社会经济资料及其他 (1)泊头市统计年鉴(2010-2014 年);
(2)泊头市政府工作报告(2010-2014 年).
(四)评估范围时点(期限) (1)评估范围:泊头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 1008.90 公顷. (2)评估时点范围:2010-2014 年. (3)评估时点:2014 年12 月31 日.
(五)评估技术路线 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的方法,选取能反映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指标,建立 评估指标体系,计算量化的评估结果.对规划主要调控指标等进行定性分 析,对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等进行定量评价,全面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 的问题,得出主要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结论,结合区域未来社会经济发展 泊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实施评估报告
7 趋势和客观需求, 根据评估结论认为需要修改规划的, 提出规划修改建议, 明确规划修改涉及的层级、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