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8-03-27 |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8 年02 月28 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18 年03 月0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18 年03 月01 日至
2018 年03 月10 日,公司对本次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03 月13 日,公 司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3.2018 年03 月1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
5 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18 年03 月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200 万份,行 权价格为 9.42 元/股.董事罗华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 立意见》 ,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2018 年04 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 格为 9.40 元/股.董事罗华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
2018 年04 月18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6.2019 年03 月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300 万份.没有 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
300 万份. 7.2019 年04 月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 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09 名激励对象 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
3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因20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除上述因业绩不达标而注销的第一个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