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3-27 |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 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 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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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备忘录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入职1年及1年以上的公司员工, 在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任职,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持有人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 (4)公司普通员工,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职的员工,总人数为99人,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3,200万元人民币. 序号 持有人 持有份额(万元)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1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包括:蔡建军、唐正 军、侯景刚、肖薇、殷庆 允、张友林等共
6 人618 19.31%
2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