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8-03-3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是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是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法定代表人: 王士业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
152104783017051 主营业务: 电石、聚氯乙烯(PVC) 、烧碱、液氯的研究、生产、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 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主要股东: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枣庄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50%. 能源科技公司成立于
2006 年1月,是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枣庄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受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该公司 电石项目持续停产整修,目前在建项目是年
100 万吨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 目(褐煤提质项目) .近三年能源科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0.61 178.66 542.33 净利润(万元) -2,142.87 -4,276.32 -1,019.64
2013 年12 月31 日2012 年12 月31 日2011 年12 月31 日 净资产(万元) 60,322.17 31,975.19 13,921.51 总资产(万元) 68,774.77 57,749.30 39,502.25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承担了此笔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078.59 万元,占2013 年度本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达 10.31%.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履行承诺而发生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能源科技公司除上述关联交易外: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五九集团" )向能源科技公司短期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3 年12 月1日至
2014 年4月30 日, 按6%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利息合计为
125 万元, 截止公告日尚未结算利息.
2、五九集团向能源科技公司短期借款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4 年2月21 日至
2014 年4月21 日,按6%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利息合计为
30 万元, 截止公告日尚未结算利息.
3、能源科技公司向五九集团购买少量煤炭,并由本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内 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运输,当年年初至披露日相关交易的金额分别为 16.71 万元、1.38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