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8-04-05 |
2019 年3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授权公司执 行董事决定本次大会的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4月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大会的 通知.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 于2019 年5月24 日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紫金总部大楼
21 楼会 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景河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5月24 日9:15 至9:25, 9:30 至11:30 和13:00 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5月24 日9:15 至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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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 共91 人, 代表股份 8,768,766,0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8.0733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增加临时提案 公司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29 日将 《关于 为福建常青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书面提交公司,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4月30 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了增加上述临时议案的具体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5决结果为:同意 7,362,288,044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3.960366%;
反对 1,405,484,3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028303%;
弃权 993,584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13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8,656,997,21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376%;
反对 110,772,414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63261%;
弃权 996,384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63%.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656,549,11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0266%;
反对 111,118,314 股, 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206%;
弃权 1,098,584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28%.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马坑矿业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表决结 果为:同意 8,656,566,51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0464%;
反对 111,099,714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6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