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4-06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2018 年1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
3 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 事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 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受让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已完成受让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红旗连锁" )12%股份. 基于公司与红旗连锁的深度战略合作, 现同意以 5.80 元/股作价 (与前述股份受让价格相同) 继续受让红旗连锁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股东曹曾俊先生所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共 122,4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9%) ,并授权签署有关股份购买协议.上述交易总价为 70,992.00 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红旗连锁 21%的股份,成为红旗 连锁第二大股东. 同时,同意公司与红旗连锁、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红旗连锁另一战 略合作伙伴;
合称"三方"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平等、公平、开放及市场化原则下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全方位合作,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三方将在零 售网点增值、零售模式创新、普惠金融和居家养老方面及社区物流方面展开具体合作. (以上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