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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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dale Properties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5) 持续关连交易 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广州广电(本公司拥有其74%股权)与金地集团 (本公司控股股东)订立框架协议,,
金地集团同意就广州广电及/或其附属公司、合 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地产项目分别向彼等提供财务顾问及谘询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广州广电为本公司拥有74%股权之公司.金地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鲜泄嬖虻14A 章,金地集团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 而框架协议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因此,根鲜泄 则第14A.76(2)条,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布规定,惟获豁免遵守有关通函 (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
2 - 绪言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广州广电(本公司拥有其74%股权)与金地集团 (本公司控股股东)订立框架协议,,
金地集团同意就广州广电及/或其附属公司、合 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地产项目分别向彼等提供财务顾问及谘询服务. 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订约方 : (a) 金地集团(作为受托人) (b) 广州广电(作为委托人) 年期 : 自框架协议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服务围 : 受托人将同意向委托人及/或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地 产项目提供财务顾问及谘询服务,当中包括负责完成尽职调查、融资 安排、与潜在融资方磋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附属协议 : 就委托人及/或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需要提供框架协议 项下服务之任何项目而言,广州广电及/或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 联营公司将各自与受托人另行订立个别的附属协议,载列所需服务之 具体围及顾问费率均跟随框架协议所载原则. 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所有交易须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按公平原 则磋商. -
3 - 应付之顾问费 及定价原则 : 委托人及/或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各自每年须向委托人 支付顾问费,顾问费年费率按彼等各自已获取之融资款不高於1%计算. 支付方式 : 1. 首年顾问费须於当期融资款发放之日支付;
2. 后续顾问费须於支付首年顾问费满一年后,按季度於每季度最后 一个月的21日支付;
及3. 最后一笔顾问费计至框架协议期限届满之日,并须於当日结清费 用. 顾问费乃由订约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后厘定,并经参考当前市况以及提供类似性质服务的可得 独立第三方经公平磋商提供的可比较报价. 年度上限及厘定基准 就框架协议下应付之最高顾问费之年度上限载列如下: 以上年度上限是根蚣苄橄旅磕暧Ω吨罡吖宋史炎芏罴尤舾苫撼宥宥. 订立框架协议之原因及效益 董事会认为,由於金地集团与各大银行及融资机构有良好合作关系,由金地集团提供财务顾 问及谘询服务可大大减少本集团之融资成本,且金地集团拟收取之顾问费率亦比市场可比之 其他财务顾问之费率更具竞争力.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上限 (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一六年 8.5 二零一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