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4-09 |
100 二零一八年
100 二零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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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框架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而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及 年度上限)乃於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 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广州广电为本公司拥有74%股权之公司.金地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鲜泄嬖虻14A 章,金地集团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 而框架协议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因此,根鲜泄 则第14A.76(2)条,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布规定,惟获豁免遵守有关通函 (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各执行董事同时亦为金地集团之董事及或高级管理层.根竟局鞠冈,各执行董 事於持续关连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并已就批准框架协议之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 上述者外,概无任何董事於持续关连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而需就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 票. 有关本集团及关连人士的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投资、开发及管理住宅、商业及商业园项目.广州广电主要业务为从事 投资控股,彼等附属公司主要於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及投资. 金地集团主要专注於开发住宅物业(其传统业务分部)以及按独立方式或与其住宅物业项目 共同开发及投资於商业房地产. -
5 -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Gemdale Properties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金地商 置集团有限公司*) ,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 发行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持续关连交易」 指 根蚣苄橄履饨兄灰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框架协议」 指 金地集团与广州广电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订立之财务 顾问服务框架协议,金地集团同意向广州广电及/或其附属公 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地产项目提供财务顾问及谘询服 务,详情载於本公布内 「金地集团」 指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上海交易所上 市公司.根鲜泄嬖,於本公布日期,由於透过其全资附属 公司持有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约42%权益,为本公司最终控 股股东,故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6 - 「广州广电」 指 广州广电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根泄沙 立之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74%股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交所证簧鲜泄嬖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台湾及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俊灿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凌克先生、黄俊灿先生、徐家俊先生及韦传军先生;
两名非执行 董事Loh Lian Huat先生及张斐女士;
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许照中先生、蒋尚义先生及胡春元先生. * 仅供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