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4-12 |
7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中, 在册股东于杰华先生与李玉梅女士是夫妻 关系,新增
6 名自然人投资者中:邓斌任职公司监事、张洪任职公司 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对象之间、发行对象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前, 自然人股东于杰华直接持有公司1,300.00万股 股权, 占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5.00%,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于杰华之妻李玉梅持有公司200万股股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00%,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发行后,自然人股东于杰 华和李玉梅分别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64.53%和7.74%.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杰华、李玉梅夫妇股票发行前后直接、间接持 有公司股比例均超过50%,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六) 本次发行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
200 人,且发行 对象均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细则》的规定,本次股票发行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发行的情形.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 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