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4-16 |
2018 年5月4日,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 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4),披露了公司于
2018 年4月20 日、2018 年5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柳州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的告知函,经广西国资委同意,柳钢集团 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 203,469,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4%).
2018 年6月2日, 公司发布了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 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截至
2018 年5月31 日17:00 公开征集期 结束,柳钢集团收到
1 个意向受让方以有效形式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及保证金. 近日,公司接到柳钢集团通知,柳钢集团经组织外部财务专家、法务专家及各职能 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经柳钢集团董事会决 议,确定王文辉为柳钢集团本次公开征集协议转让的最终受让方.2018 年6月19 日, 柳钢集团与最终受让方王文辉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份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王文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2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股权转让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王文辉
(二)基本内容
1、标的股份 柳钢股份 203,469,54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4%.
2、协议对价 双方约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 6.23 元/股.据此计算,转让的柳钢股份股票 总价值为人民币 1,267,615,234.20 元.
3、支付方式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4、支付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 取得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同意批复意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转让 方应书面通知受让方, 受让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 70% 的股份转让价款.
5、生效条件 (1)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公司章程之规定, 取得转让方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2)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 审批程序并获得同意批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