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4-16 |
五、 分红实施办法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现金红利 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发起人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外,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委托
3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 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股东 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传吉、邓旋 联系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
117 号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