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8-04-16 |
七、 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 如建设规模、 地址、 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 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 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审查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 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横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5月31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横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5月28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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