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9-03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临安绿能" )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拟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 30%, 余额在
2015 年6月30 日前缴清,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杭州锅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 )控股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 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能源" )拟以自有资金
510 万元人民 币增资临安绿能,临安绿能增资后股权结构不变,具体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新世纪能源 1,530.00 51.00% 新世纪能源 2,040.00 51.00% 胡博维 1,470.00 49.00% 胡博维 1,960.00 49.00% 合计 3,000 100% 合计 4,000 100%
2、 本次投资已提交杭锅股份
2014 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受资方的基本情况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柯 住所:临安市锦南街道上畔村
2 经营范围: 在临安市锦南街道筹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述经营项目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659.32 万元,净资产 1,664.35 万元,2013 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426.48 万元(经审计)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临安绿能将用于临安绿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将促进临安绿能的进 一步发展,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