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8-04-17 |
重要提示: ? 本次签订的《组建售电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 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组建售电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后续将根据售电公司 组建进展及涉及的金额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的履 行对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情况概述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桂冠电力 )于2016 年5月25 日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电网 )在广西南宁签 署了《组建售电公司合作框架协议》.鉴于双方认可桂冠电力为适应电力体制改 革的需要, 积极推进售电侧业务拓展,以及广西电网在电网售电侧取得的成绩和 终端售电环节建立的营销、计量、结算等人才队伍和管理平台,双方拟通过开展 战略合作, 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售电公司组建模式, 共同推动传统电力行业的售电侧改革.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拾柒亿捌仟叁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0 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杨爱民 住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6 号 经营范围: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网经营、电力购销、电力投资、电力修 配、电力方面咨询服务、物资购销;
电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监督、技术 服务,发电、输变电及配电工程承试,电力行业计量检定、校准;
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培训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电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组建售电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与广西电网共同签署《组建售电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广西电网为 甲方,公司为乙方,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作目标
1、双方分别以下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为出资人,共同组建一家售电公司,开 展市场化购售电业务、投资建设和运营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积极 创新, 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股东创造经济 效益和投资回报.
2、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在电源购入、增量配网投资、建设、运营和技 术支持等方面全力支持合作成立的售电公司开展业务.
3、双方同意根据在合作成立的售电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由出资人行使股东 权利, 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 双方共同、 平等、 公平参与管理与运营, 达到共赢.
(二)合作组建售电公司的有关共识
1、售电公司性质 (1)公司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 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出资双方根据各自的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并承担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