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8-04-25 |
二、清产核资工作 遇到的常见问题 我市前期在清产核资时对固 定资产少的村采取特殊办法清查 进度较快,而对债权债务、集体 资源性资产多的村由于情况复 杂、问题较多、解决难度大等原 因清查进度较慢.这部分资产资 源的清查是制约清产核资工作的 瓶颈,大致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承包合同不完善.由于合同 内容不完善,双方权利、义务规 定不明确,合同正常条款缺失 等,村集体与承包方之间产生纠 纷,导致在清理合同时纠纷不断 又缺乏解决办法. 产权有争议.个别村干部为 达到长期占有集体土地的目的,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只签订土地 租赁合同,对地上附着物的产权 处置没有规定、造成集体与承包 方在合同到期后产生纠纷. 承包费收缴不及时.相当一 部分合同承包方不能按期上缴承 包费,随着时间流失,加上村委 会换届、村干部换人,承包方不 愿再上缴承包费,造成集体经济 损失. 承包合同与实际不符.主要 表现为村干部或干部亲戚实际承 包土地面积大、合同显示面积 小,长期侵占集体利益.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相 当一部分土地承包合同超过国家 规定的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按照 现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规 定,超出二轮承包期部分的土地 承包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多数 村干部和承包方对此规定不清 楚. 资产资源处置不公开.主要 涉及土地、门面房发包和其他集 体资产 (树木、农机、设备等) 的处置问题,表现为处置不招 标、个人 一言堂 ,或村委会、小组代表形成利益小团体, 互相配合,攫取集体利益. 长期挂账的应收款由于种 种原因,超出有效追收期限而 无法收回.对税费改革前的村 提留、乡统筹费尾欠如何处置 拿不准.
三、处置办法 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我市根 据多数村固定资产数量少、账 目不全的实际情况,先将固定 资产全部按盘亏处理,然后重 新盘点清查、公示,在征求村 民意见查漏补缺后重新公示,直至得到村民认可.对盘点清 查并公示无异议后的固定资产,按盘盈登记入账,重新建 立登记簿或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管护人,首先完成对 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由于这 类村占多数,加上经营性资产 不多,整体工作进度较快,目 前全市有 90%的行政村完成了固 定资产清查工作. 对不完善的合同,清产核资 工作小组会同村委会与承包方重 新补签和完善合同.如温县祥云 镇西沟村二组村民刘建新承包林 地没合同,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发 现后经村委会协调补签了承包合 同. 对产权有争议的合同,走 访取证、明确产权,然后予以 登记.如温县祥云镇留尚村幼 儿园原建楼房
3 层、27 间,现 由公立幼儿园占用,是否予以 登记村里与镇政府发生纠纷,后经县里协调将资产登记在村 委会. 对承包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 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在核实事 实前提下,发挥 五老人员 的 作用做好思想工作,根据欠费情 况予以催缴.对核实欠费事实后 仍赖账不缴的承包方,先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渠道解 决;
对承包方是党员干部的,协 商不成,交由乡镇纪检部门处 理. 对承包合同与实际不符的,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重新 丈量,据实补签合同.对村干 部利用职权故意为了本人或亲 戚利益而造成的不实合同,通 过法律途径或与当事人协商的 方式予以解决. 对承包期限过长的,明确土 地承包期限在2028年前有效,超 出年限部分到2028年时再重新签 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时,同等 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承包,不愿 再承包的承包方当事人提前妥善 处理地上附着物,避免纠纷发 生.要建立 三资 监管平台, 加强对到期承包合同资金收缴及 预警监管,提前通知承包方及时 缴费. 对各种形式抢占强占集体资 产资源问题的,弄清原因,补缴 承包费.如温县黄庄镇北镇村六 组一村民承包土地 0.9 亩,无合 同未缴款,长期占用.资源清查 后,村里与其重新签订合同,及 时收回了租金. 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超过 法定追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