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4-29 |
0 1 6{4 5号 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 人才交流的意见 ( 试行) 各市 ( 州) 、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 党群工 作部)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 单位)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 见》 ( 中发 2016畅9号)精神,打破人才流动体制机制壁垒, 增强单位用人自主权,激发人才活力,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效率, 服务吉林振兴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放活全省事业单 位人才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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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畅通事业单位从其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调配人才渠道 ( 一)根据工作需要,财政拨款 ( 补助)事业单位可在同级 财政拨款 ( 补助)事业单位 ( 含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基层事业单 位)之间合理调配各类人才.
( 二)事业单位为满足国家和我省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重 要公共服务项目等需要,解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高层 次、高技能人才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接收符合政策规定的 易地安置人员,引进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或领导人才,可 在省内外不同层级财政拨款 ( 补助)事业单位调配有关人员.除 上述情形外,控制事业单位从下级财政拨款 ( 补助)事业单位调 配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调配的,需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 理部门审核同意. ( 三)鼓励事业单位 ( 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各类人才从上 级事业单位向下级事业单位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事业 单位流动,充实基层人才力量,支援基层事业单位发展建设,各 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政策 倾斜. ( 四)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可以从国有企业或自收自 支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中调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 人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博 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满3年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 历学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的领导人才,以及岗 ―
2 ― 位需要的高层次、高技能或急需紧缺人才.控制事业单位从国有 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配一般性工作人员,因改革等特殊情 况确需调配的,需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二、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人才自主权 ( 五)事业单位引进下列高层次、高技能或急需紧缺人才需 要公开招聘的,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 合管理部门备案,可随时自主发布招聘公告,按程序自主开展招 聘工作.
1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 院特殊津贴人员,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国家 千人计划弊 家,国家 万人计划绷炀瞬,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 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 奖获得者,长江学者;
2 、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 资深)专家、拔尖创新 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长白山学者,长白山 技能名师;
3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 的出站人员;
4 、在某一行业 ( 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 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级技师、技师,取得省 ( 自治区、 直辖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重要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省(自―3―治区、直辖 市) 级及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首席技师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