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8-04-30 |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人声明?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cninfo.com. 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153 万股,本次发行 4,400 万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 17,553 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盈仁投资有限公司、 FINET INVESTMENT LIMITED 以及 MASTER SKILL INDUSTRIES LIMITED 承诺:自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持有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其持有的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已持有的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经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 风险因素 中的以下风险:
(一)技术风险
1、本公司产品是基于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而研发,硬件产 品受到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进步的引领,必然面临产品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结构 调整、核心技术失密等一系列的压力.如果本公司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不能及时研 发成功,或者对技术、产品、市场趋势把握出现偏差,将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和 竞争力.另一个方面,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升级,需要厂商不断投入大量资金 进行技术跟踪和前沿研究,如果在研发上资金投入不足,有可能无法及时跟上技 术升级换代的步伐,而丧失技术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