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8-05-04 |
(ii)任何各方相关当局批准 (包括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 ;
及(iii)各方之获授权人士加盖公司印章签署协议后生效. 朝阳出售协议已由各方之获授权人士加盖公司印章签署,而本公司已取得书面股东批准.预 期朝阳协合相关权益之股东变动登记手续将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完成. 进行该等出售事项之理由及得益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风电行业、投资於多个风电场项目,并提供风力发电工程及建设服 务.阜新泰合主要从事於中国辽宁省阜新市投资、发展及运行阜新风电场项目.阜新风电场 项目已於今年开始运行.朝阳协合主要从事风电厂投资及运行位於中国辽宁省朝阳市之朝阳 风电场项目.朝阳风电场项目正在建设及发展中. 本集团采取与中国之夥伴共同合作进行风电场投资之业务策略.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本集 团向辽宁能源出售阜新泰合之 49% 股权.辽宁能源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隶属於辽宁省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於中国从事开发能源项目.辽宁能源为本集团多家合营公司 之合营夥伴. 於本公布日期,阜新泰合由协合风电及辽宁能源分别拥有 51%及49%.根沸鲁鍪凼孪, 协合风电须向辽宁能源出售於阜新泰合之 21%权益;
於阜新出售事项完成后,阜新泰合将由 协合风电及辽宁能源分别拥有30%及70%. 於本公布日期,朝阳协合由天津协合、协合风电及辽宁能源分别拥有 42%、13%及45%.根 舫鍪凼孪,协合风电及天津协合须分别向辽宁能源出售於朝阳协合之13%及12%权益;
於朝阳出售事项完成后,朝阳协合将由天津协合及辽宁能源分别拥有 30%及70%. ―
7 ― 董事 (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将於考虑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后发表其意见) 认为,该 等出售事项乃本集团变现其於阜新风电场项目及朝阳风电场项目之部份投资之良机,而本集 团将继续以主要股东身份,享有辽宁能源之经验、专业知识及资源为此等项目带来之发展成 果.董事 (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将於考虑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后发表其意见) 认为, 该等出售事项之条款属公平合理,且该等出售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