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8-05-09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联交所」 )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CHINAINTERNATIONALMARINECONTAINERS(GROUP)CO.,LT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份代号:2039) (A股股份代号:000039) 二零一七年度业绩公告 (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二零一七年度业绩公告 ( 「本公告」 ) 所载数淮嬖谛榧偌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报告 ( 「2017 年年度报告」 ) 之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www.cimc.com).本公告摘自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将会於适当 时候刊登於上述网站. 1.2 2017年年度报告及本公告已於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 ( 「本次董 事会」 )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刘冲以 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所有董事均保证2017年年度报告及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 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夥) ( 「普华永道」 ) 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告所载列的数 字已经由普华永道与本集团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核对一致.普华永道所 做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愀刍峒剖岚洳嫉 《香港审计准则》 、 《香港审阅工作准 则》或 《香港核证工作准则》而所作的核证工作.因此,普华永道对本公告不会发 表任何核证声明.

2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5 本公司董事长王宏先生、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邗先生保证 2017年年度报告及本公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6 本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 (含税) ,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息日为2018年7月20日或前后.2017年度分红 派息计划还需提交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於相关声 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 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 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1.8 本报告期 ( 「报告期」 ) 指由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12个月. 1.9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 准.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本公司简介 本公司於1980年1月14日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注册成立,成立时名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於1992年12月重组为股份有 限公司及於1994年公开发售A股及B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於1995年更 名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於1994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H股於2012年12月19日以介绍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为首家 以B股转H股形式於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本集团是全球领先的物流及能源行业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主要从事集装箱、道 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 务,包括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地区专用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公路罐式 运输车、天然气装备和静态储罐、道路运输车辆、重型卡车、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 钻井平台、特种船舶、旅客登机桥、航空货物处理系统、地面特种车辆、自动化停车系 统的设计、制造及服务.除此之外,还从事物流服务、房地产开发、金融等业务.我们 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於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 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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