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8-05-10 |
7、《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2010-2020) 》
8、《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 》
9、《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
10、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 (2004)
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09 年修订)的 批复》
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江口跨江通道统筹规划研究的批复》
13、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4、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2010)
15、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
16、 《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
17、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18、 《内地与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19、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12-2025 年,其中 近期:2012-2020 年 远期:2021-2025 年第6条 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沙湾水道以南区域,包括南沙街、珠江街、龙穴街、黄阁镇、 横沥镇、万顷沙镇、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规划面积约
803 平方公里. 第7条 规划执行 本规划是南沙新区发展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
3 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与空间利用相关的 各项政策、计划的制定,均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8条 强制性标识 文本条文中黑体字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
4 第一部分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一章 城市发展目标、原则与规模
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 第9条 发展总目标 坚持科学开发、从容建设的理念,以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为主线,以生态、宜居、可持 续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合作为动力,把广州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生态 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优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 家级新区.
1、推进深化 CEPA 先行先试,促进粤港澳全面深化合作,逐步建设与港澳、国际接轨 的营商环境,搭建以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基础的国际化平台,促进国际要素交流和政策制 度衔接;
2、探索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在可持续生态发展、和谐城乡关系、 绿色智慧发展方面实现突破,打造生态引领、城乡和谐、城市先锋的高品质岭南水乡之 都;
3、加强教育、科研、创意及其它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引导创新型要素在广州南沙 新区的集聚,形成集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孵化应用、产品开发设计、人才教育培训为一 体的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区域可持续、高端化发展;
4、深化粤港澳区域协调、合作,在生态治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交通基础设施建 设等方面实现全面对接,发挥广州南沙新区环境资源优势、政策体制优势、地理中心区 位优势,建设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的示范区.
5、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引导经济发展高端化、社会管理人性化,建立以人为本 的城市发展价值体系,构建区域高端产业集聚区和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引导区,引领区域 城市转型发展. 第10条 分阶段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 十二五 时期,南沙新区空间结构、高端产业、基础设施、水乡生态体 系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60 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初具规模,在探索粤港澳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