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8-05-11

13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3.3 投标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售后服务的能力.

14 ・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 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投标保证金提交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14.3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4.4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4.5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没收: (1)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给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的;

(5) 中标人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6) 中标人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 14.6 投标保证金缴纳: 14.6.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 元/标段 14.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或转帐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 基本账户转出;

9 14.6.3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于开标前递交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取投标保证金户名: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取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县城关支行 收取投标保证金帐号:411533010100004602 投标保证金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备注: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交纳,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 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由于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 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关于换退《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 应于开标前三天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银行转账凭证与投标供应商基本帐户信息(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交 给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以便办理换退保证金事宜,逾期提交者后果自负. (3)投标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

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包) 段,投标供应商应按各个标(包)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项目编号(如有)、投报标(包)段号(如有). (4)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

电话:0376-3387219

15 ・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文件应报送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 U 盘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 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及电子 U 盘共同密封在一个非透明包封内. 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纸打印、 胶装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16.3 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16.4 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修10 改处必须有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5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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