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5-16 |
25 法学院的生意
(一) :美国法律教育困境的制度分析 The Law School Business: An Institutional Analysis of the Plight of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沈明*内容提要:美国法律教育在法律全球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然而,过去十余年来,其繁荣表象之 下逐渐显露出种种困境,并在
2008 年以来的经济萧条中演化成危机.从宏观制度结构着眼,美国律师协会 对法律教育机构的认证制度以垄断性的高标准推高了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市场价格,维系了以法学教员 为代表的法律职业群体的高额利润.即便美国司法部对美国律师协会的反垄断诉讼及制裁也未能实质性扭 转不公平的法律教育市场竞争格局.过去一个世纪以来,塑造、掌控、维护着法律教育体制的法学教授群 体的课时量负担不断下降,与此同时,薪酬却持续上涨到明显领先于法律职业总体水平的高度.课时量与 薪酬的反向变化是推高法学院学费的直接原因.自19 世纪后期现代法学院在美国大学中建立以来,其社会 功能定位不断由职业教育向学术研究倾斜,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张力极大地扭曲了法律教育机构. 法律交叉学科研究不但与司法实践日益隔膜,而且还使教学本身在法学院中愈加不受重视.其后果颇为严 重:不但直接损害了学生的利益及教育市场公平,而且在间接意义上,因法律教育从业者以违背职业伦理 的方式获取社会的转移支付而损害了社会正义. 关键词:法学院 法律教育 社会功能 薪酬 课时量 他们违背自己的那一套冠冕堂皇的言辞,屈尊拾取金苹果,不顾信义、仁爱和名誉去做羊毛、甜 菜和烧酒的买卖. ――马克思、恩格斯
1 法律职业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该职业的所有构成部门,包括法学教授和司法人员,努力 保障其显赫的经济与社会地位的历史.直到晚近时候,美国和其他大多数富裕国家的法律职业界 的这种努力都取得了志得意满的胜利.……我请求读者,不要仅仅因为马克思主义如今成了一种 声名欠佳的政治哲学,就不假思索地摒弃其下述主张:一种职业的典型思维模式可能有其经济缘 由. ――理查德・波斯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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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问题及其意义 全球化是我们时代的关键词之一.具体到法律领域,报章新闻和学术研讨近些年来所津津乐道的一个 论题就是法律全球化.3 不论人们对法律全球化的理论有怎样的学术分歧, 也不论人们对法律全球化的发展 持怎样的政治态度,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据证实了法律全球化趋势的存在.但应该很快指出的是,这*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1 《共产党宣言》 ,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二卷)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第55 页.
2 Richard A. Posner, Overcoming Law,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 33, 35.
3 在中国知网的学术期刊库中,2000 年以来发表的以 法律全球化 或 法律移植 为关键词的论文共有
1042 篇(2014 年7月18 日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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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里存在着一个悖谬:在很多社会领域,全球化其实只是美国化的一个婉称而已,法律全球化也不例外.4 纵 观当今世界,在全球法律职业市场和法律教育市场上,美国均占据着无可争议的领导者地位.5 美国的法律 制度、法律教育、法学研究、法律理论的域外影响的范围之大、程度之深,恐怕是绝大部分中国法律人都 不会否认的.可以预见,至少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这种影响仍将持续存在,甚至可能随法律专业留 学人数的增加和学术交流的深化而有所加强.如果美国法律教育对中国的影响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客观事实, 那么其近年来日益突出乃至恶化的诸多问题理应得到我们的关注.有必要说明,笔者对于美国法律教育困 境的研究并非意在规范层面上否定全球化或者美国化(这种否定,即便可能,也少有意义) .总体而言,我 们的法律教育质量和法学研究水平和美国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笔者绝不否认学习先进的必要性,而 只是想描述剖析美国法律教育的少为国人所知的另一面,在陈明事实的基础上尝试探讨其现实意蕴. 文革之后,我国法律教育、法律职业、法学研究事业逐步恢复重建并取得了很大进展.三十多年来, 法学界译介学习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法学和法制的成果蔚为壮观.6 然而, 如果我们在将美国作为范本学习 的同时, 忽视了其法律教育模式、 法律学术生产机制中所存在的诸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