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8-05-23 |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辅导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 .具体 人员安排如下: 姓名 职务 陆暾华 董事长、总经理 陆暾峰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黄芳 董事 陈外华 董事 徐静 董事、外销业务总监 周艳 董事、内销产品总监 韩云钢 独立董事 胡奕明 独立董事 李进一 独立董事 郑百英 监事会主席 邹冠玉 监事 俞静 监事 顾嘉琪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杜素珍 财务总监 马其刚 制造总监 注:2014 年9月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聘任马其刚先生为制造总监.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阶段辅导期间, 国泰君安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以下简称 立信会计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以 下简称 国浩律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 规定, 按照辅导协议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 执行辅导计划, 通过辅导工作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行意识,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 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尽职调查 (1)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国浩律师及立信会计师先后至全国各地,实地核查 了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经营、仓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经 销商客户及供应商的销售出货情况、走访主要门店及仓库、访谈相关财务负责人 等. (2)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等进行相关核查,搜集和 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并与国浩律师、立信会计师及公司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辅导 工作小组与国浩律师,通过网络媒体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询等方式,进行了关 联关系排查. (3)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发行 人各期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等主要财务指标并对各期内的变化进行分析,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长短期偿债 能力、营运能力及获取现金能力,判断公司财务状况,督促公司完善财务信息、 健全财务会计体系,正确评价及应对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4)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管理层(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 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及员工交 谈,梳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文件,查阅公司规章 制度等方法,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帮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督促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规范公司治理.
2、辅导授课
2014 年9月28 日、2014 年9月29 日,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 集中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