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8-05-27 |
〔2〕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谈判有效期 15.1 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见 谈判项目资料表 中的谈判有效期要求.供应商承诺 的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 15.2 在特殊情况下, 采购人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 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 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 应文件. 谈判项目资料表 中的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16.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准备 谈判项目资料表 中要求的的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每份谈判响应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
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 以正本为准. 16.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附在谈判 响应文件上. 16.3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胶装装订成册.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 至少标明谈判编号、 谈判 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盖有供应商公章或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名,封口处要有骑缝章. 17.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 于年月日时分(指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 期及时间)不准启封 的字样. 17.3 谈判响应文件须由专人送交,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上述 17.1 和17.2 中的 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17.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 拆封不负责任.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9 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谈判开始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 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开始前修改或撤回其谈判 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9.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并按
17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 谈判过程 20.开始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谈判公告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 20.2 开始前, 先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进入谈判程序. 20.3 检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 书面修改和撤回谈判的通知、 是否提交谈判保证金, 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1.谈判程序 21.1 谈判组织: 谈判工作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由
3 人以上的采购人 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谈判初审与复审: 21.2.1 谈判小组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1.2.2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 (1)未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或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要求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