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8-05-28 |
15、 2015-2017年度, 发行人建筑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98.85亿元、 109.19亿元 和105.52亿元,分别占总收入比例为20.01%、24.89%和22.46%.房地产业务收入 分别为70.57亿元、 91.78亿元和86.74亿元, 分别占总收入的比例为14.29%、 20.92% 和18.46%.其中,发行人将产业园区业务归类至该板块.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年修订) 》 ,发行人属于 综合 行业,不属于 房地产业 . 发行人行 业分类为 综合 ,不属于 房地产业 ,故发行人不存在《分类监管函》中所规定 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未发现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 违反 国办发[2013]17号 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 定整改的情况;
房地产调控期间,未发现因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 地王 、 哄抬地价等违法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