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8-06-03 |
50856 的相应项目执行;
涉及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 的相应项目执行;
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 的相应项目执行;
涉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 属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工程及装饰工程等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 算规范》GB
50854 的相应项目执行.构筑物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的工作界面,应执行有 关规定.
4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4.1.2 其他项目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的相关 规定编制.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
07 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并应从 07B001 起顺序编制, 同一招 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 4.2 分部分项工程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 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2.7 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 价中.
5 4.3 措施项目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 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 4.2 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 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列出项目特征,编制工 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 C 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6 附录 A 混凝土构筑物工程 A.1 池类 池类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 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应按表 A.1 的规定执行. 表A.1 池类(编码:070101)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070101001 池底板 1.池形状、池深 2.混凝土种类 3.混凝土强度等级 m
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 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 预 埋铁 件 及单 个 体积 ≤ 0.1m3 的孔洞所占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