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9-05 |
,Ltd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长春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号楼)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证券法》 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释义新泉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2001 年4月28 日成立时全称 常州新泉汽车 内饰件有限公司 ,于2011 年12 月28 日更名为 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新泉股份、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或股份公司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系2012 年5月7日由 江 苏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丹阳海汇、江苏新泉 指2003 年10 月14 日由内饰件厂、 香港银泉在丹阳设立的公司, 设立时全称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011 年12 月27 日更名为 丹阳海汇电器配件有限公司 新泉投资 指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丹阳志和 指 本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丹阳新泉志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已 注销 丹阳新泉 指 丹阳新泉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已注销 丹阳内饰件厂 指 丹阳市汽车内饰件厂,已注销 芜湖新泉 指 芜湖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新泉 指 宁波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新泉 指 北京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新泉 指 青岛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新泉 指 长春新泉志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沙新泉 指 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泉模具 指 江苏新泉模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福田控股 指 北京福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其 1.05%股权 江苏华瑞 指 江苏华瑞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常州名轩 指 常州名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丹阳富凯 指 丹阳市富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丹阳申丰 指 丹阳市申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常州含宇 指 常州市武进含宇纺织器材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常州富源鑫 指 常州市富源鑫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常州富尔润 指 常州富尔润汽车部件厂(普通合伙),本公司曾经关联方 丹阳新康 指 丹阳市新康包装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丹阳海利 指 丹阳市海利塑件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丹阳俊峰 指 丹阳市新桥镇俊峰汽车配件厂,本公司曾经关联方 无锡金田 指 无锡金田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经关联方 立方制药 指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潘立生担任独 立董事的拟上市公司 主要客户 一汽集团 指 以一汽解放、一汽客车、一汽轿车为主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及旗下企业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北汽福田 指 以北汽福田、北京福田戴姆勒为主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及旗下企业 中国重汽 指 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商用车有限公司为主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企 业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 指 以吉利研究院、济南吉利、宁波远景、成都高原、吉利零部 件为主的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东风汽车 指 以郑州日产、东风商用车等为主的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旗下企业 苏州金龙 指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 指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重汽 指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集瑞重工 指 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 广汽菲亚特 指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 会指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 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 立信会 计师、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方达律师 指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98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内 指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 报告期末 指2016 年12 月31 日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目录发行人声明
1 释义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6
一、本次发行方案.6
二、股份锁定承诺.6
三、公开发行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7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7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9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1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12
八、本次发行前后利润分配情况.14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7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2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22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2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24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25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25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32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32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42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42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44
一、风险因素.44
二、其他重要事项.48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49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4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4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50
一、备查文件.50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50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1,955 万股,公司此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98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二、股份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实际控制人唐敖齐、唐志华承诺: (1)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 发生派息、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