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8-06-06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地点:新 乡市新二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四楼)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缴纳方式:转账,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为确保按时到账,请适当提前转款) .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简 称(项目简称:平原新区滨湖小学 标) . 单位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7583
7190 2699
8101 05 递交时间:2015年8月14日17时前 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6 - 注:
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持银行转账(汇款)单原件或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复印件(网银转账的应在电子转账凭证上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 到我公司财务部换领保证金收据.
2、退保证金手续:投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退款申请、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8月17 日9时0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地点:新乡市新二 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四楼) .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 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重申采购预算价;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 标、供货及安装日期等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经济类专家
1 人、技术类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招标资料费:300 元/份,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
396980 元,超出本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3、招标代理费壹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7 -
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招标 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 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时,所有解释均 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招标项目范围:详见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