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8-06-08 |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8 年5月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5月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5月14 日至
2018 年5月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15 日上 午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
2 体时间为:2018 年5月14 日下午 15:00 至2018 年5月15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8日(星期二)
7、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关联股东是否回避 表决 是否需要特别决议 通过
1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不适用 否2《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不适用 否3《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不适用 否4《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不适用 否3报告》
5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不适用 否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不适用 否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是否8《关于
2018 年度董事、 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不适用 否9《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 不适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