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6-18 |
另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
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
因此建设项目不会对丹桂园风景名胜区造成影响. 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见附图 4. 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及昆山市生态 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及昆山市生态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表 红线 区域 名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生态红线区域范围 与本项 目相对 位置 地理位置 傀儡湖 饮用水 水源保 护区二 级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阳澄湖引水箱涵和野尤泾进水口为中 心,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水域及陆域;
傀儡湖、野尤 泾整个水域及其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区域;
阳 澄湖―傀儡湖引水箱涵两侧纵深
100 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傀儡湖沿岸纵深
1000 米的区域;
野尤泾 沿岸纵深
500 米的区域;
上述范围内已划为一级保护 区的除外 西北 12km 红线 区域 名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生态红线区域范围 与本项 目相对 位置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丹桂园 风景名 胜区(二 级管控 区) 自然与 人文景 观保护 / 位于张浦镇境内的林庄村和新龙村,东至 大直港,南至f直港,西至巍塔路,北至 苏虹机场路 西南 1.8km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2017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7年昆山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 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15、
45、
71、 3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达到年均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超标0.13倍;
PM10超标0.01 倍;
PM2.5超标0.11倍.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达标;
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百分位浓度为189 μg/m3 ,超标0.18倍.因此,项目所在区NO
2、PM
10、PM2.
5、O3 超标,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国家、省、苏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 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PM 2.5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昆山市2017 年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所以达到了2017年昆山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针对江苏省大气污染的问题,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昆山市人民政府制订了《昆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5 计划》 ,通过执行蓝天保卫战计划,昆山市正在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 天数,使得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吴淞江所有监测断面 pH、COD、总磷和 SS 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氨氮在所有监测断面超标. 昆山市正加强污水厂的管理和污水厂收集管网的建设,待各污水厂管网全部建 成后,可较大幅度削减区内生活污染源,区域各河流水体水质也有望得到改善. 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声环境功 能区要求. 本项目只是地块挂牌拍卖,不涉及具体的建设内容,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 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③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本项目为地块挂牌拍卖,不涉及具体的建设内容,实际项目建成后供水管道位 于地下不占用土地面积,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本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2. 表1-2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 类别准入指标 相符性 产业禁止准入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 及(2013 年修正) 、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淘汰类项 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 》限制类、禁止 类和淘汰类项目 相符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指出,太湖 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