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6-18

4000 米至下游

2000 米的长江(张 家港)水域范围(其中已划为长江张家港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除外) ,农场河口至 常沙河口滩涂及滩涂所对应水域 西侧 2.29m 省级 国家级 长江张家 港三水厂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水源水 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 区,范围为:取水口上 游500 米至下游

500 米, 向对岸

500 米至本岸背 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 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二 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1500 米、下延

5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 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 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 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1000 米的水 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东北 7.4km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现状监测指标满足相应 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运营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 异味、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 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 质量现状.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资源消耗为电能、蒸汽和新鲜水.其中用电

185 万度/年,由市 政供电管网供给.蒸汽 36000t/a,由长源热电提供.新鲜用水

500 吨/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 给.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区域尚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禁止的范围.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 江苏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 向目录》(苏府[2007]129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 限制类、淘汰类及能耗范畴.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 限制准入类项目. -

6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补办项目,污染源强详见工程分析部分.企业现有环境问题为排气筒高度不足 15m,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加高排气筒至 15m. -

7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化性等) :

1、地理位置 张家港市位于东经 120°21′~120°52′,北纬 31°43′~32°02′,坐落于中国 江苏省 东南部, 黄金水道 长江的南岸,是位于长江三角洲腹地的一座新兴港口工业城 市. 全市总面积 999km?,境内长江岸线长达 64km,沿江高速公路、锡张高速公路、204 国道等主干线构筑了畅通、便捷的城市交通网.城市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最具活 力的长 江三角洲经济腹地,距上海 100km、南京 180km、苏州 60km、无锡 50km、 常州 55km.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东经 120°28′54″、北纬 31°59′17″) ,项目的地理位 置见附图 1.

2、地形地貌 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 地面标高在±2.5m 左右, 长江堤岸标高±7.5m(黄海高程) 左右.该地区在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负责构造带东延的 复合部 位,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层,地表层以下为亚粘土和粉砂土.地 貌单元属长江 三角洲向.区内土壤大部分是人类长期耕作熟化所形成的农田土壤, 沿江芦苇野草丛生的 滩地属草甸地,形成年代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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