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06-23 |
1 名运行监察员和
1 名维修监察员组成审定小组,并在其 中指定
1 人为组长,担任主任监察员. b)通航公司有可能选择向注册地所在地区管理局申请,有可能选 择向主要运行区域所在地区管理局申请,局方应考虑该公司的运行记 录保存地点以及监察便利性来协商确定主管地区管理局. c)按检查单逐项开始检查工作.重点是检查人员资质,如发现严 重不符合规章、需要拒绝受理其申请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d)申请合格审定编号(合格证编号管理见附件 2) . e)上报相关内容. 2.4 文件审查 2.4.1 文件审查目录 a) 运行手册: (1)申请农林喷洒、旋翼机机外载荷(A 类除外) 、空中游览作 业、训练飞行的运营人需要编写提交运行手册. (2)申请的飞机和直升机数量在
10 架以上或机型种类在
3 种以 上的运营人,需要编写提交运行手册. (3) 运行
5700 千克以上的飞机或
3180 千克以上的直升机的运营 人需要编写提交运行手册. (4)如果只申请一般运行种类,或者所有航空器均为运动类等情 况,只要在上述三条范围之外的,运营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写运行 手册. b) 航空器驾驶舱检查单. c) 航空器检查大纲. d) 航空器最低设备清单(注) 注:通航企业可以申请 MEL,也可以不申请 MEL,MEL 被批准的 可以按照 MEL 放行;
没有 MEL 的航空器在下列情况同时满足时可以运 行:
1、 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所确定的该型机基本构型中的所有仪表设备 均应正常工作;
2、航空器应满足航空器飞行手册(AFM)中与计划运行有关的设 备要求(如适用) ;
3、基本构型之外的选装设备可以失效,但不应对实施计划的运行 有任何不利影响. e) 重量平衡控制程序(如果飞行手册 AFM 要求) . f) 维修合同/协议(如适用) . g) 豁免/偏离请求(如适用) . h) 符合性声明 (91 部A-G 章的符合性声明可由总经理声明代替) . 注:航空器飞行手册(进口航空器应有对应的中文飞行手册并有公司 的声明)应报备. 2.4.2 运行手册内容: 运行手册基本内容 负责人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要求 确保遵守航空器重量和平衡限制的程序 POI 运营人的运行规范或运行规范相关部分的摘录,包括经批准的运行区域、批准使用 的航空器、机组的组成以及批准的运行种类 POI 事故报告程序 POI 确保机长了解航空器已经完成要求的适航检查、符合相关维修要求并得到重返运行 批准的程序 POI 报告和记录机长在飞行前、飞行中和飞行后发现的机械不正常情况的程序 POI 机长确认上次飞行中发现的机械不正常情况或缺陷是否修复或推迟修复的程序 POI 机长在航空器需要在非计划地点进行维修、预防性维修和获取服务时需要遵守的程 序POI 仪表或设备不工作时的运行程序,以及特定类型的运行所需的设备在航路上发生故 障或失效时,判断是否放行和继续飞行的程序 POI 航空器加油、清除燃油污染、防火(包括静电防护),以及加油期间管理和保护乘客 所需遵守的程序 POI 机长按第 91.1019 条的要求对乘客进行安全讲解时需遵守的程序 POI 确保遵守应急程序的程序,包括在紧急情况下每个机组必需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应急 撤离时的职责分工 POI 经批准的航空器检查大纲(如适用) PMI 紧急情况下将需要他人协助的乘客撤离至出口所需遵守的程序 POI 考虑起飞、着陆和航路等条件因素进行性能计划的程序 POI 以局方能够接受的方式建立的保存和查询维修记录的合适系统(可为电子系统),该 系统可以提供下列信息:(1)对所进行的维修工作的描述(或当局方认可时,完成工 作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