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8-06-24

(一)严格执行抽检程序,依法依规抽检. 各股所要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 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商品质量抽 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抽检工作程序. 实施抽检的工商部门应当做好商品的抽检计划,对抽样地点、样品数 量要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不得随意抽检.实施抽检时要检查与被抽检商品 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并对相关 信息记录在案,由经营者签字确认.实施抽检的工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 人,并应当向被抽检的经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抽检通知书.

(二) 突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切实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效能. 各股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以及热点 难点问题等情况,既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又要统筹兼顾,加强城乡 结合部、乡镇等地区的商品监管,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 商品集中重点场所的商品进行质量抽检,注意抽检对象的区域分布,高中 低档商品市场抽检的比例分配以及进口商品、区内外商品抽检比例等因素, 切实做好抽检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扩大商品质量抽检的社会影响力. 各股所可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双随机、一公 开 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依法依规推进商品质量 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加强抽检结果有效运用,强化对不合格商品处罚力度. 各股所要加强对抽检结果的有效运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 一是对确定质量不合格商品要全部下架,对经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 格的商品,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的,及时依法予 以查处. 二是发现并认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立即 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 地有关行政部门. 三是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商品品种,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四是对质量问题较多的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治理整顿,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 五是及时公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广西)公示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是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商品质量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商品 进货验收、商品质量管理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环节的监控,切实维护商品 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治县工商局将根据商品抽检的情况,以及消费者、社会组织、大众 传播媒介反映以及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 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消费环境的综合治理,更好地发挥消费对 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四、抽样经费保障 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经费,由自治县工商局在商品质量监管专项经费 中列支(经费预算为

10 万元).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安排表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安排表 序号拟检测 商品种类 拟抽样商品具体名称 样 品数 量1农资商 品 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生物有 机肥、水溶肥料、叶面肥料、磷肥、钾肥、尿素、硫 酸钾镁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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