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6-26 |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9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5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 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按附件 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 3.1.6 若投标人所投货物零部件或制作材料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投标 人应负责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进口许可证.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 无关,中标人不得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3.1.7 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1)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
4) 开标一览表;
5) 投标分项报价表;
6)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 资格文件(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7);
8)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10)项目实施拟投入有关人员资料表;
11)项目实施方案;
12)售后服务计划;
13)货物说明一览表;
14)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15)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7)技术规格对比表;
18)商务条款对比表;
19)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20)中标费承诺书;
21)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3 投标 3.3.1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2) 开标信封
1 份 (内放: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
10 (3)投标文件的 WORD 格式电子文档
1 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 一起密封提交) . 3.3.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 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附在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 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3 投标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 将被拒绝. 3.3.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无密 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 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
投标地点及时间;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3.3.6 招标公司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 任. 3.3.7 招标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8 招标公司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投标. 3.4 投标有效期 3.4.1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