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8-07-01

(七)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有)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 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主体方名义报名,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签署方一........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