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8-07-0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按照本询价邀请函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 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 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9、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 存】. 三 项目预算:

8 项目预算:包1:29 万元;

包2:23.8 万元. 四 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招标机构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并在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五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 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 包1:询价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 询价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基本户银行电汇的形式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按采购编号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须附供应商基本户开 户证明) . 收款单位(户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投资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1702229138001207440 电汇备注: 豫财询价采购-2017-1572-1 询价保证金 . 包2:询价保证金:肆仟元人民币 询价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基本户银行电汇的形式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按采购编号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须附供应商基本户开 户证明) . 收款单位(户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郑州东风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107010160003701012212 电汇备注: 豫财询价采购-2017-1572-2 询价保证金 . 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供应商的行为带来的 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或直接(或间接)延误项 目正常执行时,可根据相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退还: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成交 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至供应商原账号;

自采购合同签订并且备案之日起

5 个工作

9 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至成交供应商原账号. 合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纸质合同原件,合同扫描电子档,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合同扫描电子档以招 标编号命名并转换为 PDF 文件格式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