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8-07-16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春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瑞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345,977,602.30 180,364,167.93 9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6,107,190.51 35,272,594.96 28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2,607,380.58 33,513,114.76 295.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149,638.28 -113,433,754.27 63.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3 2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3 2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4% 0.94% 2.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8,902,124,453.73 8,878,190,969.11 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266,315,391.29 4,130,820,879.57 3.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207,674.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744.3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7,120.42 合计 3,499,809.93 -- 对公司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 目,以及把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53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敦化市康平投 资有限责任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39.27% 502,950,032 质押 501,360,000 仲桂兰 境内自然人 4.97% 63,694,266 63,694,266 质押 63,694,200 北京富德昊邦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4.97% 63,694,266 63,694,266 质押 63,210,000 上海红樱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4.97% 63,694,266 63,694,266 质押 63,210,000 仲维光 境内自然人 4.83% 61,922,552 质押 60,000,000 郭华 境内自然人 2.49% 31,847,132 31,847,132 质押 31,800,000 佛山市科技孵 化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2.49% 31,847,132 31,847,132 质押 9,554,000 光大兴陇信托 有限责任公 司-光大信托- 臻享43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其他 1.29% 16,516,482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0.57% 7,310,111 深圳市华银精 治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嘉禾 二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55% 7,037,04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2,950,032 人民币普通股 502,950,032 仲维光 61,922,552 人民币普通股 61,922,552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信托-臻享43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6,516,482 人民币普通股 16,516,48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10,111 人民币普通股 7,310,111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嘉禾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7,037,041 人民币普通股 7,037,041 冯壮 6,990,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90,800 黄瑞桂 6,732,618 人民币普通股 6,732,618 林木炎 6,7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3,000 李锡锋 6,043,493 人民币普通股 6,043,493 海鹏飞 5,747,400 人民币普通股 5,747,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郭春生先生通过其亲属持有康平公司 77.26%的股份,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 39.27%的股份,而持有本公司 4.83%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仲维光与持有本公司4.97% 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仲桂兰为郭春生先生的亲属,所以康平公司、仲桂兰女士与仲 维光先生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