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7-18 |
4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 变更公告 和系统内部 答疑 文件 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 时刻关注系统内是否有 答疑文件 或 群发消息 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投标人未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内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没有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和异议,招标代理机构 将视同投标人认可招标文件,之后再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接收. 6.5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 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
10、11 和12 条要求填写的: A. 投标函 B. 投标报价表 C. 货物分项报价表 D. 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
5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按照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复印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需提供《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证书》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如 果投标人按照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4 号(关于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 多证合一 改革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多证合一的备案登记无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也可提供通过 单一窗口 在线打 印的备案登记回执,并加盖所在地海关的海关印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 D. 申明资格信 E. 投标人资格申明 F.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G.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H.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I. 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参考格式)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
14 条要求提交: A. 货物规格表 B.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 C. 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和备品清单等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 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4)按照第
15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所投产品涉及到政策功能(中小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9.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次序一一对应. 9.3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捆) ,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