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8-07-21
房地产专业委法律资讯

2018 年9月刊 总第

14 期2018/9/30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目录 【新规速递】3 深圳部分历史违建可通过罚款和补缴地价转为商品性质.

3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24 关于发布实施《深圳市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规范指引》的通告.35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发布.93 《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94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关于》 公开征求意见.95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发布.96 《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97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发布..98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发布..99 《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发布.100 《南山区城市更新 十三五 规划》发布.101 《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10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 (修 订版)的通知》发布.103 《广州市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实施细则》发布.104 惠州市《关于加强卫片综合执法监管治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105 《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106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 三旧 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106 《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发布.107 《大鹏新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108 【本地动态】109 深圳市取消 小地块 城市更新.109

2 【本委简介】110

3 【新规速递】 深圳部分历史违建可通过罚款和补缴地价转为商品性质 近日(9 月12 日),为全面清理、甄别处置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 违法建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明确产业类、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违建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 拆除或者没收的处理细则. 该《处理办法》将于

2018 年10 月10 日起施行.

4 《办法》原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 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完善城 市公共配套,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 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 (以下简称产业类历史违建) 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公共配套类违 法建筑(以下简称公配类历史违建)的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 拆除或者没收. 本办法所称产业类历史违建,包括生产经营性和商业、办公类 历史违建.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是指厂房、仓库等实际用于工业 生产或者货物储藏等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商业、办公类 历史违建,是指实际用于商业批发与零售、商业性办公、服务(含 餐饮、娱乐)、旅馆、商业性文教体卫等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 活配套设施. 本办法所称公配类历史违建, 是指实际用于非商业性文教体卫、 行政办公及社区服务等非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第三条 市查违办负责历史违建处理工作的统筹、 协调和指导, 规范处理程序、 操作流程, 统一格式文书, 完善历史违建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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